瘋狂賣客 【簽證護照】~~中華民國護照~~(36276) $1500


來自【瘋狂賣客】,

【簽證護照】中華民國護照




【應備資料說明】

所需資料

備註說明

數量

相片

(規格請參閱備註)

照片背面請填寫申請人姓名。申辦護照需繳交符合國際民 航組織最新標準,照片直4.5公分,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的長度介於3.2公分至3.6公分之間。白色背景的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照片,不得使用合 成照片,且需6個月內拍攝,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眼、耳、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需清楚呈現,不能被頭髮遮蓋,眼睛正視相機鏡頭拍攝,無特殊 表情且嘴巴合閉,照片不得修改。

2

已過期舊護照正本

已過期的護照(後備軍人需附)/必需沿用舊照英文名者必需附上

1

有效期護照正本

不足6個月的護照或改姓名前尚有效期的護照均需繳回

1

護照申請書正本

凡第一次申請護照者需先至戶政事務所人別確認。

申請人必須親自簽名,需提供現在住家電話/公司電話/行動電話,緊急聯絡人(不可為朋友)公司/現在住家/行動電話。

申請人未滿20歲者除申請人處必須簽名外監護人亦須親簽。

1

身份證正本

已滿14歲以上申請者必需附(驗畢歸還)

*已請領新式身分證者不可再用舊身分證申請。

*小孩申辦護照可選擇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申請

1

戶籍謄本

(3個月內申請)

旅客尚持有效護照者若因更名(身份證已換新名字),無論護照還有多久效期且無論辦護照前或後,只要護照與身分證名字不同,就必須依身分證上的新名字重辦護照,否則無法出境或未滿20歲申請者因 監護權歸屬問題必需之附件。*提供戶籍謄本必須每人一份

1

父或母或監護人身分證正本

未滿20歲之申請者必需附

1

軍人員身分證

(服務證)正本

國軍人員之申請者需附(含軍職身分)

1

遺失證明正本

有效期之護照遺失者需前往(警察分局)辦理遺失證明,始可辦理。*工作天需多加1*遺失件護照效期只有三年

1

退伍令

民國六十六年次之後役男年齡者需附退伍令正本及影本

1


【國內申請護照須備要件參考簡表】 ※ 首次申請普通護照必須本人親自至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或雲嘉南辦事處辦理;或向全國任一戶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始得委任代理人續辦護照。

※ 文件證明申請表:
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1847&ctNode=751&mp=1
(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辦事處申辦時使用。)
 

首次申請護照須親辦

辦理人別確認後委託旅行社代辦

申換護照

遺失補發

一般人民(係指年滿14歲)

或未滿14歲已請領身分證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舊護照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國內護照遺失申報表正本(註2

孩童

(未滿14歲且未請領身分證)

1.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正本並附繳影本乙份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影本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1.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正本並附繳影本乙份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影本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舊護照

1.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正本並附繳影本乙份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影本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國內護照遺失申報表正本(註2

接近役齡及役齡男子

16~36歲,未服兵役者)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舊護照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國內護照遺失申報表正本(註2

役齡男子

19~36歲,已服兵役者)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退伍令正本

5.免役令正本(免役者)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舊護照

5.退伍令正本

6.免役令正本(免役者)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國內護照遺失申報表正本(註2

5.退伍令正本

6.免役令正本(免役者)

國軍人員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軍人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軍人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4.舊護照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軍人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4.國內護照遺失申報表正本(註2

僑民役男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僑委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僑居地永久(長期)居留證明文件

5.舊護照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僑居地永久(長期)居留證明文件

5.國內護照遺失申報表正本(2)

接近役齡僑民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1)

4.僑委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1)

4.僑居地永久(長期)居留證明文件

5.舊護照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1)

4.僑居地永久(長期)居留證明文件

5.國內護照遺失申報表正本(2)

在台無戶籍

1.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2.具有我國籍之證明文件

1.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2.具有我國籍之證明文件

3.舊護照

1.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2具有我國籍之證明文件

3.國內護照遺失申報表正本(2)

取得國籍尚未設籍定居

1.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2.居留證件正本及影本

3.具有我國籍之證明文件(:中華民國國籍一覽表)

1.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2.居留證件正本及影本

3.具有我國籍之證明文件(:中華民國國籍一覽表)

4.舊護照

1.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2.居留證件正本及影本

3.國內護照遺失申報表正本(2)

4.具有我國籍之證明文件(:中華民國國籍一覽表)

喪失國籍,尚未取得他國國籍者

1.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2.喪失國籍證明

3.足資證明其尚未取得外國國籍之相關文件(如:擬取得國籍之當地國居留證明(如外僑居留證等)或前往該國持用之簽證)

1.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2.喪失國籍證明

3.舊護照

4.足資證明其尚未取得外國國籍之相關文件

1.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2.喪失國籍證明

3.國內護照遺失申報表正本(2)

4.足資證明其尚未取得外國國籍之相關文件


(註1) 未成年人(未滿20歲,已結婚者除外)申請護照,應先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在申請書背面簽名表示同意,除黏貼簽名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外,並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倘父母離婚,父或母或監護人請提供有權行使、負擔未成年人權利、義務之證明文件正本(如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保留完整記事欄之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註2) 遺失補發請詳參申辦護照須知 (註3) 申請換、補發新照或首次申請護照且經戶政事務所確認人別者,可委任親屬或現屬同一機關、團體、學校之人員代為申請(應繳驗雙方工作識別證、向勞保局申請之雙方投保資料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各辦事處認可之服務機關證明文件或學生證等證明文件正、影本及身分證正、影本),並填寫申請書背面之委任書及黏貼受委任人身分證影本。如非上述委任代辦情形者,代理人須出具經公證之申請人委任書,始得代為申請。未成年人(未婚且未滿20歲者)不得接受委任代辦護照。但已滿14歲且領有國民身分證之未成年人,為申請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等)或兄弟姊妹,經其法定代理人(有親權之父或母或監護人)於申請人護照申請書正面備註欄書具同意其代辦護照之文字(請參閱「同意未成年人代辦之護照申請書範本(供有戶籍國民在國內填用)」或「同意未成年人代辦之護照申請書範本(前往戶所辦理人別確認使用)」)後,得接受申請人委任代辦護照。申請人及受委任人應填寫護照申請書背面之委任書及黏貼受委任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受委任人於送件時應攜帶本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及與申請人親屬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備註說明】 1、新版相片規格說明:http://www.boca.gov.tw/public/Attachment/10301131145.pdf


2、護照表格下載:http://www.boca.gov.tw/public/Attachment/112915314871.pdf
3、按旅行業管理規則第41條規定:查核申請人之申請書及照片,並據實填寫,若非本人親簽,經外交部查核不實將移送觀光局審理,並有數倍罰款。(請申請人在外交部網路上下載申請護照表格後再行辦理(需正本) 
1.有效期遺失新辦,工作日皆需多加1天(國內遺失附國內警局的報案證明,國外遺失除國內報案證明,需附入國證明書及入出境遺失許可證,收費比照新辦護照的價格)
2.無舊護照者之拼音需以外交部公告之標準拼法(請由本公司代為拼音)不接受以個人之拼法為新辦護照的英文姓名( 請注意:若以個人拼音並已開立機票者,卻與外交部所發放之護照或舊護照上的拼音不同者,本公司不負責賠償事宜) 持中華民國護照出境各國之簽證問題,可逕洽外交部詢問電話(02)23432885~2895。


【資料來源 / 版權 與 商品購買網址】

瘋狂賣客 【簽證護照】~~中華民國護照~~(36276) $1500



您可能還感興趣的商品
arrow
arrow

    r2n1h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